建工百科

建工百科

法律评论

成员大会
主要职责

成员会议应对工作组的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经成员会议简单多数决定通过的研究成果应成为常设论坛的正式工作成果。 成员会议的成员应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正案行使表决权。成员会议每年应分别于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九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举行三次会议。任何额外的会议或会议日期的调整应由现任主席决定。下列人士应参加成员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也作为成员代表参加) : 创始成员委员会的委员、工作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委员、观察员代表、观察员委员会成员、论坛主席、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成员大会
第五次成员大会
第四届成员大会
第三届成员大会
第二届成员大会
第一届成员大会
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申请找回密码

欢迎加入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

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论坛成员资料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